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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女孩遭3人性侵致怀孕 警方回应绝不存在包庇

发布于:2016-10-12 来源:太阳网 作者:多米互动

10月11日上午,网传休宁县溪口镇一名未满18岁的女孩从去年5月至今年1月份,先后遭到同村3人性侵并致怀孕,且报案后事情已过近半年,3名当事人仍逍遥法外。这一网帖引发众多网友关注。为此,当天上午记者和休宁警方就此取得联系,该局回应称,今年4月26日,公安部门接到报案后立即介入调查,后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王某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而案件在移送休宁县检察院审理后,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了不予批捕决定,犯罪嫌疑人目前已被变更为监视居住。

  网传信息显示,休宁县溪口镇长丰村一名18岁女孩儿,从2015年5月至2016年1月,先后被该村村民汪某、朱某、汪某(实为王某)等3名男子强奸。今年4月份,其母亲发觉女孩腹部异常,带其到溪口镇卫生院做了检查,发现已怀孕。其称,由于受到嫌疑人的威逼恐吓和连续掌掴,给她的心理留下了阴影,导致其说话吞吞吐吐,闪烁其词,就隐瞒了另一男子,进而将朱某和汪某二人如何诱骗、利诱,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来龙去脉道了出来。之后便前往休宁县公安局溪口派出所报案。今年5月底,其在休宁县人民医院做了人流,并从胎儿身上提取了血液送到休宁县公安局化验。今年7月,休宁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通知化验结果已出来,胎儿与朱某和汪某二人并无血缘关系。而后,在休宁县公安局刑警的一再问询下,其最终将男子王某强逼发生关系的事儿和盘托出。但是,事情已过去近半年,3名当事人在村里仍然逍遥在外,甚至扬言玩玩小女孩没什么大不了,政府法律不会把他们怎么样。同时,该网帖还指控村(委会)主任和其中一当事人是亲属关系,会偏袒3名当事人。记者注意到,该网帖并未附上其它证明材料。

  当天下午,休宁县公安局就此回应,称2016年4月26日接到报案后,休宁警方刑警大队会同溪口派出所到案发地开展调查,经调查访问后于当日就予以立案,并依法对涉嫌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同时采集了被害人有关生物检材,送黄山市公安局技术部门进行鉴定。围绕被害者的有关能力,到安徽省天成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经鉴定,结论为被害人智力为临界状态;被害人部分性自我防卫能力。通过一系列工作后,对涉嫌犯罪的嫌疑人王某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今年8月16日,休宁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予批捕决定,犯罪嫌疑人现变更为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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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截图)

  同时,休宁警方就此还回应称,被害人报称被强奸一案,因案发时间跨度长,客观上有的证据已经灭失,为获取有关证据增加难度。且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后,被害人家属陈述的证词反复,隐瞒部分事实,未能如实反映案发情况,试图通过与犯罪嫌疑人私了,以获取利益,使得该案侦办工作难以推进。尽管如此,公安机关还是千方百计地深入实地开展调查走访,用最大的努力去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安机关在调查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不偏听偏信,不存在包庇犯罪嫌疑人。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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