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若英电影后来的我们版权存在争议,被告求偿,官方微博发声反击!
发布于:2019-01-08 来源:太阳网
刘若英执导爱情电影「后来的我们」在大陆热卖13.6亿人民币(约新台币62亿),成绩亮眼,7日却意外惹出版权争议,微博上一位署名「出品人布衣翁」的网友,一连发布数则贴文,指出刘若英与经纪人叶如婷未经同意拿走他们公司的剧本及拟拍项目,拍了「后来的我们」,并提告求偿7000万人民币(约新台币3.1亿) 。
「后来的我们」官方微博也立刻发布声明反击,指出「『后来的我们』是根据短篇小说「过年回家」改编的故事,知识产权上从未侵害任何其他个人或公司权益。」并强调这间公司在网路上的一连串发文,已经严重侵犯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随后更委托北京的法律事务所发出公开的律师函,要求对方必须立刻删除,还要在网路上公开道歉,不然不排除正式提告,还提醒关媒体及个人尽快删除不实言论,不要以讹传讹,避免承担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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