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幂捐赠风波正闹得沸沸扬扬。简单复盘一下此事的前因后果:
2015年10月21日,杨幂主演的电影《我是证人》在成都进行宣传造势,杨幂在路演现场承诺自己将为成都市特殊教育学校的盲人孩子捐献100只盲杖、50台盲人打字机。可前阵子学校爆料称,这些物资至今都没到位。
杨幂方的说法是,《我是证人》的成都宣传活动中,增加对盲生进行捐赠这一环节,是李萌主动提出的,此后则由其与校方联系,充当捐赠的中间人。并且杨幂所承担的职责是出席活动,李萌负责完成后续捐赠,不需要杨幂方面出资,这才导致工作室没有在活动后继续追踪、落实具体捐赠事宜。
矛头似乎都指向中间人李萌。但李萌提供的又是另一番说法。一方面,这是学校“逼捐”,捐赠没有任何文字协议。另一方面,决定捐赠之后,自己就成了学校和杨幂方之间沟通的中间人,自己曾多次催促杨幂方落实捐赠事宜,杨幂方资金迟迟不到位。但根据腾讯最新采访,杨幂方斥李萌“编故事”:他能拿出半个字的证据吗?此外,值得一提的是,李萌向多名残障人士借款,并一直未归还。因为借贷纠纷,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李萌于2016年7月27日被北京西城法院列为“老赖”,一度长期失联。
从目前的舆论声势来看,将杨幂定性为“诈捐”的还是大有人在,他们认为杨幂本来就不是真心想捐赠,不过是电影宣传期的炒作,是做“人设”,现在终于露馅了。随之而来的一个论调是对明星公益行为动机的质疑,比如有媒体刊文指出,许多明星做公益,不是“真心真意”,为的只是“作秀”,“沽名钓誉”甚至“借机敛财”。因此他们建议,明星做慈善,要么就得像古天乐那样,“默默无闻”,“做好事不留名”;要宣传也要大手笔一点,千万不要像杨幂才捐那么点就拿出来宣传,结果那么点东西还没落实到位。
应该看到,杨幂这次捐赠风波,不论是否被中间人坑了,杨幂方都必须承担重大责任,毕竟承诺的捐赠没有到位是事实。不过这次捐赠风波,千万不要成为网友攻击明星公益的靶子,仿佛任何明星做公益,首先都得先拷问动机,只有动机“纯正”,才是好的公益,否则就是“诈捐”。
公益行为不该被追问动机。这与公益事业的特殊性有关,它不是义务性的,不能对他人提出强制性要求。只要有人愿意参与到公益事业中来,只要能够让更多弱势群体享受到公益救助,那么无论你出于任何动机参与公益,都是一种善行。换言之,只有损人利己应该受到批评;不损人也不利他,这是个人权利;利己利他就应该得到道德上的褒扬,利他的同时利己,一点也不可耻。
的确,很多时候明星做公益是出于利己目的,比如作秀、立人设或者炒作宣传需要;但这并不能成为我们质疑明星公益的理由,因为无论是实际捐赠还是影响力来说,明星参与公益不仅给更多人带去了实质性的帮助,也为向善行善树立了极好的示范和榜样。现在许多粉丝追星,纷纷以明星的名义成立基金会并参与多项公益项目,就是一个很好的趋势。
因此,明星参与公益的问题不在于动机,不在于作秀。他们真正的问题在于,不专业。不少明星对于公益的理解非常肤浅,以为只是捐赠一下就行了,实际上,公益是一项非常复杂的事业,程序、细节很多,从哪里来钱,怎么管钱,钱怎么分配和支出,都是学问,一个环节的差错就容易引发很多纷争。现在许多明星不是通过专业的公益组织捐赠,而是通过像李萌这样的中间人,以为方便省事。其实这是非常危险的,它对中间人的道德水平、公益素养提出了极高的要求,中间人没有任何监督,你压根就不知道他是否把捐赠落实到位了。
美国是世界上明星参与慈善事业最为成熟的国家之一,明星热衷于参与慈善,却鲜少听到什么不好的传闻,这与其背后成熟的慈善机制不无关联。好莱坞明星从事慈善,往往离不开“术业有专攻”的专业团队支持,他们常常是像打理金融投资一样打理慈善投资,为的是慈善资金得到高效利用;并且美国有一套非常完善透明健全的监督机制,对账面有严格的严格的法律监管和审计,确保每一笔支出都是正当的。反之,我国的公益事业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公益理念仍不成熟,监管机制也不到位。
杨幂此次深陷捐赠风波,为自己的疏忽付出了沉重代价,即便有委屈也得承担,毕竟公益不允许一丁点欺诈之嫌。但这不应该成为一次动机拷问大会,这反倒会让不少参与公益的明星心寒,也不利于公益事业的发展。这一事件给大家的教训是:做公益,有善心很重要,但也要讲专业。那种什么通过中间人捐赠落实的蠢事,千万不要再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