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邱柏胜台北20日电)金管会主委顾立雄表示,保险业务员与保险公司间,究竟是属于“雇佣”还是“承揽”关系,金管会将修改业务员管理规则,从公司制度面厘清,并具体落实到第一线。
保险公司与保险业务员间,究竟属于雇佣,还是承揽,或是综合两者的关系,至今争议仍多,其中又以南山人寿与南山人寿工会间的纷扰最大,也严重影响劳资关系。
针对目前保险业务员各种制度所遭逢的问题,顾立雄今天表示,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找保险公司法遵部门来开会,要求清楚界定既存与新进的业务员的契约性质,究竟属于雇佣还是承揽,甚至是两种的混合,或者是“委任”的关系,例如业务员工作涉及相关行政职务,就须认定为雇佣,只有招揽业务,就属于承揽。
顾立雄解释,保险业务员与保险公司若为承揽关系,那就是低度管理,不属于劳基法管辖范围。但对业务员来说,刚进公司时想透过“承揽”关系享受最大的工作弹性,退休却想回归“雇佣”关系,藉以享有退休金提拨的好处,这部分也有很大争议。
他要求保险公司法遵部门需建立相关的检视制度,明确区分承揽、雇佣与委任的定义,若确定是采承揽,就不受劳基法规范,若是雇佣加承揽,就属混合契约;若属委任加承揽,则是一部分业务、一部分行政职务,又该有哪些要求,并将制度落实到每个分支据点去。
另外,针对保险业务员的缺失行为处分,顾立雄表示,金管会将修改保险业务员管理规则,对业务员缺失行为做明确界定,一种属于公司基于双方契约对业务员的处分,另一种是金管会对业务员的行政处分。业务员招揽不实,会遭金管会取消业务员登录资格,3年内不能再登录,但遭公司处分,不会有3年内不能登录的问题。
顾立雄表示,业务员与保险公司的争议,并不一定是南山人寿特有的问题,只是因为南山工会的主张与诉求,让社会正视这个问题。因此金管会请各家保险公司法遵部门来检视,并要求将制度落实到第一线,金管会也会在适当时间进行专案检查。(编辑:林孟汝)107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