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潘姿羽台北12日电)公平会今天委员会议通过,不禁止台湾创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威秀影城结合,威秀影城版图将拓及金门与花莲。
台创公司拟委托威秀公司经营管理其位于金门及花莲地区的金狮影城,因符合结合申报标准,须向公平会申报。
而公平会指出,本案结合后,金门及花莲地区的“金狮影城”将改以威秀公司的“威秀影城”品牌名称营运,因此金门及花莲地区的电影映演市场结构不会改变,另外本案结合对全国市场占有率影响也很有限。
公平会也说,不同业者间提供的电影映演服务替代性高,票价资讯也公开透明,因此消费者保有选择与其他业者交易的机会,消费者权益不会因本结合案而受损,潜在竞争者也有参进市场机会,没有显著的限制竞争疑虑。
公平会综合上述原因做出审查结果,本案结合因无显著限制竞争的不利益,依公平交易法第13条第1项规定,不禁止其结合。(编辑:杨凯翔)107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