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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利税改上路资诚:公益机构捐赠收入恐大减

发布时间:2024-11-23 爽报 YesDaily.COM 222

(中央社记者邱柏胜台北12日电)资诚(PwC)今天表示,高所得者通常会透过公益捐赠抵税,但股利所得课税新制上路后,高股利所得者的税负大幅降低,可能因此减少捐赠金额,未来公益机构的捐助收入恐缩水。

立法院今年初三读通过简称“税制优化方案”的所得税法部分条文修正案,针对股利所得部分,取消两税合一设算扣抵制,股利所得改采抵减税额合并计税、与单一税率分离课税二择一制。其中,合并计税者的股利抵减比率为8.5%,并最高享有新台币8万元的抵减税额;分离课税者的股利所得,则为单一税率28%,但无抵减税额。

资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税务法律服务会计师洪连盛表示,股利所得课税新制上路后,预期所得税率级距在30%以上的高所得者,今年获配股利所得后,多会选择单一税率分离课税、合并申报的方式申报综所税。而适用最高税率级距40%的纳税义务人,股利所得税负更将因此减少12的百分点(40%-28%),降税幅度达3成,税改等同送给领有高额股利的高所得者们一份大礼。

不过,洪连盛也提醒,股利所得税改可能引发“副作用”。根据民国105年综所税初步核定统计专册显示,105年的申报户中,有55%申报户列报捐赠扣除额抵税,总金额近新台币430亿元;其中,所得总额超过1000万者,每100户就有75户列报,并一共捐出104亿元,显示高所得者偏好以捐赠来进行合法节税。

另外,根据105年统计专册资料显示,所得总额超过1000万元的申报户中,申报的所得总额约3000亿元,其中约60%为股利所得,显见股利是多数超高所得族群的主要收入来源。

洪连盛说,股利所得课税新制上路后,股利所得采分离课税、合并申报的纳税义务人,其股利所得将不计入所得总额,亦即税改后,高所得族群申报的所得总额顿时少了6成,也大幅降低其捐赠抵税的诱因。

洪连盛表示,税改后高所得者针对公益机构、团体的捐赠,将更加精打细算,避免超额捐赠而无抵税效果,建议公益机构、团体需审慎评估未来活动计划收支所受的影响。(编辑:苏志宗)107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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