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游凯翔台北12日电)台湾位处地震带,内政部今天说,针对老旧建物耐震度不足问题,除了简化耐震评估申请文件外,也针对重建标准放宽适用资格,只要耐震危险总分超过45分就能重建,并溯及既往。
内政部上午召开记者会,营建署主任秘书王东永表示,近期印尼、日本发生多起强震,造成许多建筑倒塌、人员伤亡,台湾位处环太平洋地震带上,也必须正视老旧建物耐震不足的问题。
王东永指出,8月2日“都市危险及老旧建筑物结构安全性能评估办法(危老评估办法)”修正前,申请耐震评估需要检附的文件相当繁琐,必须要有建筑物所有权人超过半数的同意,并检附超过半数的建物权利证明文件、使用执照影本。
为了简化申请,危老评估办法修正后,公寓大厦管委会只要检附区分所有权人会议决议通过的会议纪录、使用执照影本,就可提出申请,大幅简化申请文件。
除了简化申请文件外,王东永说,在危老评估办法修正前,若耐震能力初评的危险度总分超过60分,代表危险度高、可直接进行重建;30分至60分间,则需进一步详评,确定是否有重建必要。
但经实际施行的状况发现,只要分数超过45分的老屋大多都有补强、重建必要,因此内政部修正放宽评估基准,只要危险度总分超过45分者,就可依危老条例重建,并可溯及既往,因此之前已完成初评的案件,可直接适用新的评估基准,加速重建。
王东永举出实际案例,他表示,近2年共接获申请7936件。评估结果45分至60分间,共有3600件、占46%,目前已实际进行重建工程约20件,大多座落在新北市。
王东永补充,过去危险度总分超过60分的老屋重建,可获得8%容积奖励,评估基准放宽后,只要超过45分仍可获得同样8%容积奖励;至于介于30分至45分需重建的老屋,容积奖励仍维持6%。
王东永表示,由于全台仍有14县市未依都市危险及老旧建筑物加速重建条例规定,完成自治法规的规定,导致中央补助款未能核拨,呼吁各县市应尽速完成相关作业。
针对海砂屋、辐射钢筋等居住环境不良的房屋,王东永说,政府相关法规内都有针对这些特例处理,因此即使不适用于危老条例,仍有相关法规可协助住民改善环境。(编辑:张良知)107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