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廖禹扬台北7日电)经济部全速推动绿电,除补助偏远地区设置绿能发电设备外,今年也委托9地方政府建立窗口,提供民众就近申设再生能源装置,以引导鼓励民间投入绿电行列。
能源局表示,“再生能源发展条例”修正案已经立法院一读并列为优先法案,待法案通过后,各县市政府皆可审核500kW以下案件,在此之前,经济部今年先委由新北市、桃园市、新竹市、云林县、嘉义市、台南市、高雄市、屏东县、澎湖县等9县市协助建立窗口,提供民众就近申请。
能源局说,虽然500kW以下申设案件委由部分县市协助审核,但每月送至能源局的申设案仍有1000件以上,地方政府收件数更多,因此目前审核时间虽都短于100kW以下36天、100kW以上60天标准,能源局仍持续检讨简化收件及审核流程。
此外,经济部于5月底公告“推动民间团体于偏远地区设置绿能发电设备示范补助作业要点”已收到19案申请,类型包括太阳光电、风力、小水力及地热,北部主要集中在新北市、宜兰,中部多在南投及云林,南部以台东为主。
能源局表示,19案申设容量虽都在100kW以下,但可做为示范,让偏远地区、部落民众了解操作方式,未来复制经验会发展更快;且偏远地区多处电网末端,在天灾发生停电时复电所需时间相对长,这类小型绿能发电设施可做为紧急供电来源。
能源局规划在近两周召开审查会议,择定10案补助上限200万元、不超过总经费50%金额,做初期调查、规划筹设工作,第2阶段将再筛选出其中5案,落实绿能发电设备设置,每案补助额度不超过总设备经费50%、以1000万元为上限。(编辑:陆倩瑶)1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