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李淑华台北6日电)买卖房子防遭诈骗,内政部今天提醒民众,签订买卖契约时,应详阅契约条款,尽量参考内政部版契约书范本订约,尤其应注意各期价款的支付方式及应提供的文件。
内政部晚间发布新闻稿指出,近来媒体报导买方支付房屋买卖部分价金后,不动产即遭过户的诈骗行为,内政部表示,这些诈骗案件主要症点在于诈骗集团利用民众不熟悉买卖交易流程,及没有详阅契约习惯,以精心设计过的买卖契约,诱使卖方签约,致使民众受骗。
内政部指出,该买卖契约内容有问题之处,大致包括:契约约定缴清税款后即由买方办理产权移转登记,致使卖方只收到部分款项,不动产即已遭过户;又产权移转登记后到买方约定应支付尾款之期间太长,致使卖方发现问题时,已找不到买方追讨款项;其次地政士签约后,后续相关文件书类则交由买方自行办理产权移转登记,无法透过专业业者协助过滤交易程序,造成卖方财产权益受损。
内政部指出,为避免类此诈骗行为,建议民众于出售不动产时,务必详阅契约内容及契约审阅期;建议签约时选择自己信任的中介业者或地政士;建议可办理履约保证等。
此外,内政部也提醒民众,按内政部版定型化契约,一般买卖房屋双方付款可分为4阶段,包括:签约款、备证款、完税款、交屋款。买卖房屋应慎选不动产服务业者及详阅买卖契约书内容,有关合法不动产经纪业及地政士的资讯,与内政部版契约书范本及消费者买卖房屋须知等相关资讯,得至内政部地政司万维网或内政部不动产资讯平台下载使用。(编辑:杨凯翔)107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