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余晓涵台北29日电)劳动部今天宣布,已跟金管会达成共识,从明年元旦起,申请上市(柜)的公司需先把劳资会议纪录送交劳动部,取得劳动部的收讫函后,才能再向金管会申请上市(柜)审查。
“劳动基准法”修正后,外界对于企业是否确实有依法举办劳资会议感到质疑,劳动部今天发出新闻稿表示,已跟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达成共识,从明年1月1日起,申请上市(柜)的公司,需先把劳资会议纪录送交劳动部,取得劳动部的收讫函后,才能再向金管会申请上市(柜)审查。
劳动部说,为了不影响公司依法申请上市上柜,审查作法将分阶段进行,今年9月到12月31日为宣导期;明年1月1日起到3月底,申请公司需检附3个月内至少1次的劳资会议纪录。
明年4月到6月,申请公司需检附6个月内至少2次的劳资会议纪录;明年7月到9月,申请公司需检附9个月内至少3次的劳资会议纪录;明年10月起,申请公司需检附12个月内至少4次的劳资会议纪录。
劳动部表示,劳资会议纪录需包含会议纪录影本(含开会通知及出席签到),及当届劳资会议代表名册(含备查函)。
根据劳资会议实施办法,事业单位应依实施办法规定举办劳资会议,且劳资会议至少每3个月举办一次,必要时得召开临时会议。(编辑:李锡璋)107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