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邱柏胜台北28日电)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今天宣布松绑银行办理建筑融资限制,31日上路,预估可为银行释出新台币3500亿元至7000亿元放款额度,外界认为对不动产市场将是一大利多。
为避免银行集中建筑放款,发生资金排挤效果;且为避免银行因房市波动,影响经营稳健性,现行银行法第72条之2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住宅建筑及企业建筑放款的总额,不得超过存款总余额及金融债券发售额总和的30%。
然而,考量政策目的及公益性,金管会研议后决定放宽得不计入住宅建筑及建筑放款的项目,包含公私立各级学校、医疗机构、政府厅舍、长期照顾服务机构、社会住宅,以及依工厂管理辅导法申请许可或登记的厂房。
另外,为因应未来都更条例通过,金管会也放宽,针对参与都市更新土地,及合法建筑物所有权人、实施者或不动产投资开发专业公司筹措,经主管机关核定发布实施的都更计划所需资金而办理的放款,也可不计入建筑融资。
此外,属于促参案、都市危老建物加速重建条例等不受银行法72条之2限制的放款,也能不计入建筑融资。
根据金管会统计,截至今年7月底,全体银行建筑融资放款占比约26.27%,扣除未受银行法72条之2限制的土银外,比例前三高(超过29%)的银行,分别是合库、台中商银与高雄银行。
金管会表示,为强化银行排除前开项目后的自主管理,同时要求银行应将这次排除项目的放款总量,纳入整体不动产内部风险控管机制,并订定相关风险政策及作业规范提报董事会。
此外,金管会要求银行应定期追踪贷款的实际资金用途与原申贷用途是否相符,如有移用贷款至兴建或购置住宅及企业建筑,但未符合银行法第72条之2的排除项目者,应即计入这条的限额控管。(编辑:陈永昌)107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