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妖猫传被诉抄袭引起网友关注,妖猫传被诉抄袭是怎么回事?原来,陈凯歌电影《妖猫传》被认为抄袭,而被编剧史先生告上法庭。史先生是电影《又遇白居易》的编剧,他称,《妖猫传》的场景、人物、时间、地点与《又遇白居易》的剧本一模一样,自己的作品遭到抄袭和改编。
消息曝光,网友评论:“电影剧本不是沙门空海改编的吗?”、“抄什么了?杨贵妃是你家的?”、“抄袭不抄袭不知道,反正我看的感觉没意思”、“不知道人家是改编的某国小说吗!”
因认为电影《妖猫传》存在抄袭,编剧史先生将著名导演陈凯歌及新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300万元,并在媒体公开道歉及在电影《猫妖传》(含海外版)为其署名。4月18日上午,该案在北京朝阳法院开庭审理。
编剧史先生诉称,2016年5月,电影《又遇白居易》筹备时通过苏先生邀请陈凯歌做艺术指导,随后,他通过微信将电影剧本转发到陈凯歌。但陈凯歌拒绝接受此项工作。
“2017年7月底,陈凯歌导演的电影《妖猫传》宣传片,该片的场景、人物、时间、地点与我的剧本一模一样,我的剧本被《妖猫传》侵权抄袭和改编。”史先生说。
陈凯歌并未出现在庭审现场,其代理律师表示不同意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陈凯歌并不认识史先生,也没接触过这个剧本,说抄袭就是空穴来风。电影《妖猫传》与《又遇白居易》剧本内容根本不相似,电影《妖猫传》系片方根据日本作家梦枕貘的原著小说《沙门空海之大唐鬼宴》合法改编摄制而成,且原告诉称的相似点内容:佛教大师的人物设置、浪潮、船 石桥等,均不是作品的‘独创表达’,属于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特定场景、公有素材类元素,任何人在任何作品中都可以使用该等元素。”
此外,该代理律师还称,电影《妖猫传》是片方及全体摄制组成员辛勤耕耘、呕心沥血之作,从依法获得原著小说授权,到完成剧本创作,再到摄制电影片、宣传、发行全过程,凝结了全体工作人员的智慧和付出,市场表现优异,行业关注度高。故此,恳请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被告新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则认为,原告作为本案适格诉讼主体身份存在重大瑕疵。其认为,原告称自己是《又遇白居易》剧本的著作权人,提交了《作品登记证书》,但该证据不能证明原告为《又遇白居易》剧本的著作权人。
在举证质证环节,原告向法庭提供了剧本《又遇白居易》和影片《妖猫传》场景及电影镜头对比说明。被告代理律师则表示,不认可该项证据的真实性,不认可该项证据的证明目的。该代理律师通过现场对两部作品截图画面内容比较称,显示电影《妖猫传》与《又遇白居易》剧本内容并不存在实质性相似,原告指称相似的部分大多属于思想,唯一可能构成相似的所谓“白居易”“佛教大师”等的人物设置,也均属于公有素材,不可能为原告个人所垄断,被告同样有权使用。
截至记者发稿前,该案仍在庭审中。
妖猫传被诉抄袭引起网友热议,妖猫传被诉抄袭什么电影?据悉,妖猫传被诉抄袭电影《又遇白居易》。
《又遇白居易》电影讲述了女主人公对白居易“前世才华的崇拜”,不同时代的人出现在同一个时空里。女主人公遇到了后人已知的大人物白居易,当时那个时期白居易还没有什么成就,接下来后人已知的事即将要发生。
《妖猫传》讲述了盛唐时期长安城接连发生妖邪灵异事件,癫狂诗人白乐天(黄轩饰)与仰慕大唐风采的僧人空海(染谷将太饰)相遇长安,两人紧跟一只口吐人语的妖猫,却意外触发了横跨三十年、有关王朝兴衰的惊天之秘。随着各色人物一一登场、大唐繁盛绚烂的景象与时代隐痛被一一揭开,呈现出一幅妖怪、诗人、皇帝、贵妃共同交织的大唐盛世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