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潘姿羽台北15日电)建案广告不实又一桩,公平交易委员会委员会议今天通过,俊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台中市建案“俊丽十六境”的建案广告涉及广告不实,将处新台币30万元罚锾。
为了吸引买方上门,建商或是代销业者想要凸显建案特色,自然得花更多心思;然而若是广告内容不符合原先建筑设计的合法用途,就有广告不实的争议。
公平会指出,俊丽公司在591房屋交易网网站刊登台中市东区“俊丽十六境”的建案广告,说明楼层规划时,在“地下一层”、也就是A7户家俱配置参考图的地下室平面图,画有桌椅、吧台等设施,显示地下室空间可规划为室内住宅空间使用。
然而,公平会根据台中市政府都市发展局提供的资讯,指出该建案的使用执照并未申请建造地下层,如果该建案没有经过核准,擅自打通一楼楼板、增建地下室,以摆放桌椅、吧台做为室内住宅空间使用,将涉及擅自增建的违章建筑行为,违反建筑法规定。
公平会调查期间,俊丽公司表示,建案并未建有地下层,此广告是因为公司人员未详加核对才会误植;不过公平会认为,建案广告确实与事实不符,会让大众对建案内容及用途产生错误认知,甚至造成市场竞争机制丧失原有效能,导致不公平竞争的结果,因此仍决议以违反公平交易法第21条第一项规定,处俊丽公司30万元罚锾。(编辑:李信宽)107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