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蔡怡杼台北19日电)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今天表示,旺旺友联产险因未落实收费出单、未依规定理赔以及费率与送审费率不一等7个缺失,核处新台币240万元以及4项纠正。
金管会保险局副局长王丽惠表示,旺旺友联主要缺失,一是计算商业火灾保险的费率时,没有考量到建筑等级等因素,还有汽车保险因配合车商窃盗险专案,使得费率与送审费率不一,这部分核处60万元。
二是未落实收费出单机制。保险局指出,旺旺友联办理汽车保险收费作业时,支票兑现日未依规定在保单生效日2.5个月内到期,这缺失因已在106年开罚过,而旺旺友联未改善,因此以累犯核处120万元。
三是办理伤害保险理赔作业有未依规定给付延滞利息、逾期给付延滞利息,及办理汽车保险理赔作业,有理赔项目重复理算等情况,这部分核处60万元。
王丽惠指出,旺旺友联其余缺失另包括办理利害关系人交易对象建档作业,未完整建档、逾期应收退保佣金未依规提报董事会决议即径行办理转销、未能适时检核出被保险人属美国政府认定的疑似洗钱黑名单人士、迄检查基准日尚未订定集团内资讯分享政策及程序,及未订定要求国外子公司提供有关客户及交易资讯与相关保密规定,金管会依规定核处4项纠正。(编辑:林孟汝)107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