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爽报娱乐新闻 YesDaily.com




租税特赦引资金回流央行:台湾不缺资金

发布时间:2024-11-25 爽报 YesDaily.COM 206

(中央社记者邱柏胜台北17日电)立委提案以租税特赦方式鼓励海外资金回流,财政部表示已有腹案,但不打算另立专法。央行日前发布报告更提出5大理由,强调台湾不缺资金,租税特赦恐无助提振投资。

民主进步党立委余宛如与刘世芳日前提议,订定“促进境外资金回国投资特别条例”,为期两年,海外汇回资金免举证,可视汇回时间点,直接乘以固定税率课征;汇回资金若投入特定产业、计划,可再享税率减半优惠,将汇回资金税率固定在2%至12%,但有汇回3年内不可投资不动产的限制。

对此,财政部长苏建荣表示,立委提出的专法草案,涉及很多管制措施,管制成本非常高;对台商而言,也难举证汇回资金是本金还是所得,因此赋税署已初步规划,将朝订定同业利润率标准、简化所得认定的方式研议。一方面可减少稽征成本,且相较于专法仅2、3年就失效,直接修法纳入现行税制体制运作,可持续有效,“不见得比立专法不好”。

央行日前也公布一份“国人海外资金汇回与实施租税特赦之问题”报告,强调台湾资金很多,并非没钱投资,并提出5大理由,强调实施租税特赦应谨慎。

首先,租税特赦必须审慎采行,以避免对经济发展带来不良影响;其次,台湾公司的海外分公司盈余、子公司获配股利所得,已按税法规定,合并申报当年度营所税,海外所得汇回,应该没有课税问题。

第三,海外资金汇回,国人若能举证为原本汇出的本金,2009年以前的所得,或是2010年后诚实申报的所得,也不会有课税问题。若国人无法举证,财政部同意主动汇回补申报不用处罚,但仍必须要按所得基本税额条例来课税。

第四,台湾海外资金可以放在国银的金融业务分行(OBU),从事财富管理;最后,若租税特赦对象为相对富有的人,也可能引发“富人减税”争议。

央行并举例,过去美国、印尼实施租税特赦,鼓励企业汇回投资的经验,成效均不如预期。而台湾2009年也曾调降遗赠税,但实际上海外资金回流,却带动房价上涨,进一步扩大贫富差距。

央行认为,国内其实不缺资金,民间投资不振的因素并非税制造成,原因千丝万缕。而民众把钱放在OBU,虽有助银行财富管理业务表现,但对国内实质经济的投资需求也无帮助。(编辑:张良知)1070717


标签: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