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朱则玮台北29日电)太平洋流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今天表示,媒体报导诬指公司股东会中,有关系企业主管跟政府高层沟通公司法修法,对于这种恶意捏造谣言,将对相关人士追究法律责任。
立法院将针对“公司法”部分条文修正,其中第9条修正内容,有立委提案,公司设立或登记触犯“刑法”第15章“伪造文书印文罪”,经裁判确定,中央主管机关与“利害关系人”均可撤销或废止登记;经济部则提出再修正案,加上但书,即使三审定谳,经济部仍有权限决定是否撤销登记。
媒体报导,太流股东会上,有远东集团高层斩钉截铁地向股东们挂保证,强调远东集团已经与“政府高层”进行过沟通,无论最后修法结果如何,都不会影响远东集团在SOGO百货的经营权。
太流公司今天发布新闻稿表示,公司股东会上并没有任何人提到公司法修法或类似发言,报导中所提公司关系企业主管,更自始至终未曾发言,以上事实,全程均有录音录影为凭,更有所有与会股东可证,所谓“向与会股东挂保证”“已与政府高层沟通”等等说法,已涉及刑事诽谤罪等多项法律责任。
太流指出,这种恶意捏造谣言,公司将对相关人士追究刑事诽谤罪等法律责任,以正视听,同时严正要求上报秉持媒体专业与良心,郑重道歉并更正。
太流公司由太平洋建设创办人章民强设立,主要负责经营SOGO百货,当时交由李恒隆担任太流公司负责人。后来太流公司召开股东临时会及董事会,决议公司增资新台币10亿元,现金增资案则由远东集团全数认足,取得实质经营权,去年更把太平洋崇光百货SOGO更名为远东SOGO百货。(编辑:林淑媛)107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