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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修正明拼三读苏嘉全:可能审不完

发布时间:2024-11-25 爽报 YesDaily.COM 214

(中央社记者温贵香、王承中台北28日电)立法院长苏嘉全今天表示,29日上午将进行第二轮公司法修正草案朝野协商,并认为院会要处理公司法修正草案二、三读可能审不完,可能要到下周五(7月6日)。

苏嘉全今天首度召集朝野党团协商公司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针对删除法人董事、实质受益人申报、过半股东可召开股东临时会俗称大同条款、公司秘书制、委托书投票、SOGO条款等多达52条争议条文,历经长达11小时朝野协商走完第一轮,无共识条文大降约剩一半。

朝野各自坚持的条文将保留送院会处理外,协商过程中,朝野有共识的条文,也请经济部再行整理,苏嘉全表示,总计有7条再修正条文包括要不要连续罚等,请各党团将经济部草拟的内容拿回去研究。

他表示,公司法修正草案总共190多条,光条文二读就要3个小时,三读也要3个小时,更何况如果保留条文多、各党团又提出版本,讨论时间会拉长。

他说,公司法修正条文实在太多,预计到明天晚上12时都审不完,还要到下周五(7月6日),搞不好下周五还要审到晚上12时,如果有共识的条文能够先宣读,可以避免非常多时间的浪费。

苏嘉全表示,明天上午二度召开朝野协商,有共识的条文请副院长蔡其昌主持院会先宣读,没有共识的条文继续协商。

协商一开始,针对立法院日前初审公司法,经济部参考立委提案内容且新增但书,被称是为SOGO案量身订做的帝王条款,未知会提案立委,朝野同声批评经济部,苏嘉全说,这种行为不尊重立委、不妥、不护短。

随后进入公司法修正争议条文讨论,包括第9条SOGO条款、第22条之1实质受益人、第27条法人董事、第177条委托书等修正内容。朝野立委、经济部、法务部等意见分歧,无法达成共识,苏嘉全裁示保留。

对于7项再修正内容,经济部晚间提出最版本,包括连续6个月以上,持有已发行股份总数1%以上之股东,得以书面请求监察人为公司对董事提起诉讼。股东提起诉讼,其裁判费超过新台币60万元部分暂免征收。同时也规定,法院得依声请为原告选任律师为诉讼代理人。

经济部根据朝野协商共识所提修正内容,公司章程得订明盈余分派或亏损拨补于每季或每半会计年度终了后为之等条文。

朝野协商增订的第193条之1“普董查阅权”条文时,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书记长李彦秀说,草案有关董事为“执行业务”得随时查阅、抄录或复制公司业务、财务状况及簿册文件,文字不够清楚。国民党立法院党团首席副书记长曾铭宗认为,是要复制什么公司业务?文字会让大家有所误解,应该要做适当的调整,不要让大家有所疑义。

时代力量立委黄国昌认为,董事不能只是当花瓶,像是如果董事会通过,拨2000万美金盖厂房,同时后续要再追加3000万,若是董事不能问也不能看,怎么会知道3000万是不是真的有必要?如果董事只是当花瓶,来帮做决定的人背书,跟公司治理的原则怎么会相符?

经济部晚间提出再修正版本,改为包括董事执行业务之必要,无正当理由不得规避、妨碍或拒绝。违者,主管机关或证券主管机关并应令其限期改正;届期未改正者,继续令其限期改正,并按次处罚。(编辑:张均懋)107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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