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郭幸宜台北22日电)台电遭小股东质疑,在未经核备的情况下,自行启动降压降频机制,恐有违法之虞,台电澄清,“电源不足时期限制用电办法”与“非常态小幅度降压”,两者之间并无关联。
台电今天召开股东常会,有小股东质疑,台电在“电源不足时期限制用电办法”未经核备的情况下,就自行启动降压降频机制,行为恐涉违法。
台电坦言,今年有按规定向经济部报备,但未获主管机关核准。
台电晚间发布声明稿澄清,启动降压降频是非常态并且小幅度的降低电压,通常是在气温飙高、备转容量率偏低,又遇到机组故障时,才会采取小幅度的降压因应。
台电强调,假设发现电压超过变动范围,会透过负载调整及电压控制设备,辅以调度中心自动电压监控系统,维持电力系统稳定,不会让电压持续下降,影响系统稳定,也不会造成停电概率增加。
面对即将到来的7月用电高峰期,台电除了在6月底提出完整的5年系统强韧计划外,也会持续强化机组运转与维修,确保夏季供电稳定,预期在核二2号机组归队后,7月的备转容量率可望维持在6%。
“电源不足时期限制用电办法”第4条规定,为台电预期当年度可能发生电源不足时,必须在当年度3月底前,报请主管机关核备。(编辑:林孟汝)107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