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蔡怡杼台北22日电)比特币等虚拟商品诈骗事件频传,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今天发出新闻稿强调,金管会迄今未同意任何ICO(首次代币发行)募资依证券交易法规定申报生效的个案。
法务部调查局台中市调查处今天表示,调查局与台中地检署接获民众检举,指出IRS国际储备体集团台湾办事处,涉嫌向民众宣称可藉投资比特币赚取价差,违法吸金逾新台币15亿元,有上千人受害,且不乏律师、医师。
金管会说明,ICO是指企业透过发行比特币等“虚拟商品”,销售给投资人的募集资金行为。至于ICO所发行的虚拟商品是否属证券交易法规范的有价证券,应视个案情况认定。
金管会进一步指出,当ICO所发行的虚拟商品属于证券交易法规范的有价证券时,若ICO发行人未经金管会同意公开募资,可能涉有违反证券交易法规定,而有刑事责任,且刑事责任不会因为ICO发行人自行声明非属证券交易法的有价证券,而可以排除。
同时,金管会表示,截至目前为止,金管会未同意ICO募资依证券交易法规定申报生效的个案,呼吁社会大众在投资ICO所发行的虚拟商品前,应充分了解ICO有关的投资安排,并在投资前审慎评估投资风险。(编辑:张均懋)107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