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是76岁的洪文忠,共面对4项控状,指他分別在2015年和2017年间,两度违反人身保护令並两度蓄意伤人。被告早前已在国家法院认罪。
案情显示,2015年11月10日,下午约3时,被告拿著几件杂物回家后,把物品放在门边,67岁妻子顏春霞(译音)认为杂物挡路,要求被告移走不果,于是自己动手移掉杂物,两人为此大吵。
夫妻俩越吵越烈,被告用力抓住並扭伤妻子的左手腕,直到妻子喊痛才放手。被告隨后进入厨房吃午餐,妻子则返回睡房看电视节目。
到了下午约4时,被告突然进入睡房,要和妻子发生性关係,但妻子拒绝,並叫他离开房间。被告为此勃然大怒,与妻子扭打起来,过程中撞倒妻子,被告过后出门下楼。
去年2月3日,清晨约7时30分,被告把从组屋楼下捡来的玩具带回家,结果又被妻子扔掉,两人再度陷入激烈爭吵。被告先是捡起一张按摩椅甩在妻子面前,再將另一张滑轮椅推向她。
妻子衝向窗口高声呼救,被告则用力拉开她,导致她跌倒在地。妻子说要报警时,被告阻止並威胁说会把她的手机丟掉。被告事后出门上班,晚上回到家时,妻子马上报警求助。
被告目前保释在外,案展下个月判刑。若被告违反人身保护令罪成,可判罚款高达2000新元(约6000令吉),或坐牢最长6个月,或两者兼施。蓄意伤人一旦罪成,则可被判坐牢长达两年,或罚款5000新元(约1万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洪文忠受访时透露,他和妻子结婚50多年,两名孩子已成家立业,两人早前当上阿公阿嬤,本想好好和老伴共度余生,不料一把年纪竟闹上法庭。
他坦言,自己有捡拾和收集旧物的习惯,客厅因此堆积不少杂物,妻子为此十分不满,经常骂他是「加龙古尼」,还自作主张丟掉他的东西。
「我曾经捡回一个电子琴,打算送给孙子玩,她没问过我就直接扔掉,我去楼下查看垃圾桶时,发现电子琴已经被弄断了。」
他也说,自从孩子10余年前搬走以后,夫妻俩吵得更凶。
顏春霞已在2010年5月27日成功申请个人保护令,禁止被告对他施家暴。
认所有指控
老汉承认所有指控,目前夫妻俩虽然还是同住一个屋簷下,但尽量「少见面,少摩擦」。
谈及婚姻触礁的缘由,洪文忠叹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他承认,所有在法庭上面对的指控,並表示愿意接受相应判刑。
「我目前也在接受辅导,希望案件能尽快告一段落。」
他透露,过去10多年来,他一直在客厅打地铺睡觉,妻子则睡在房间里,两人虽同居却各自生活。
由于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他坦言,自己尽量少和妻子碰面,每天早上都会出门散步,然后在图书馆读报纸、杂誌等,直到傍晚时分才回家,妻子也会回到房间內看电视、休息。
他说,两人见面的时间少了,摩擦也就自然减少,这对双方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