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显示,马来西亚籍被告王章財(32岁)干案时在位于裕廊东的物流公司担任货运管理员,该公司曾將两张添油卡(diesel chips)交给被告,让他在必要时把卡交给属下司机,以到公司附近一家车场为货车添油。
然而,被告前年6月起了贪念,想用手上添油卡牟取私利,並把计划告诉身为下属的同伙杨詹姆士(60岁)。
杨詹姆士同意帮助被告,並与被告平分所得。杨詹姆士后来为被告找来公司隔壁一家车场的业主张美钟(59岁),向他出售柴油。
张美钟在购买柴油前会先向杨詹姆士询问价格,只要被告满意开价,杨詹姆士便会把柴油卖给张美钟,做法是通知另一家货运公司的司机拉曼(35岁),由他把一个个装满柴油的汽油罐,载去给张美钟。
被告从2015年6月17日至7月21日指使同伙杨詹姆士,前后17次到公司附近车场,每次打了价值200多元(632令吉)至1400多元(4428令吉)不等的柴油,这些柴油总值超过1万8000元(约5万7000令吉)。
另外,被告也为了协助杨詹姆士骗取160元(506令吉)的送货奖励,在前年6月或7月间向公司財务部呈交偽造的司机奖励报告,因此犯下偽造文件罪名。
被告承认6项失信、偽造文件及做假账罪行,被新加坡法庭宣判10个月监禁,外加3000元(9489令吉)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