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女生的男友因联络不上女友而开始感到担心,使用「寻找手机」的追踪软件,成功找到女友的位置。男友清晨找上门,惊见女友躺在离婚汉身边,后者急忙声称「我什么都没做过」。
被告王顺兴(40岁,译音)面对强姦和掳拐女子两项罪名。上述案件今日在新加坡高庭开审。被告不认罪,在庭上戴著黑框眼镜,面无表情。
根据控状指出,被告被控于2014年7月24日,凌晨4时左右,从当时在若锦街的夜店,掳走一名22岁女子,逼她跟著他回家,然后在凌晨4时至6时30分之间,在家中性侵女生。
案发时37岁的王顺兴正受训成为船油勘测员,他已离婚;当时22岁的受害女子则是一名大学生,在王顺兴朋友开设的店铺打短期工,两人因此结识。
控方今日在开庭陈词中指出,儘管受害女生已有男友,但被告一直对女生有非分之想,並对她展开热烈追求。不过,女生对被告没有意思,只把他当普通朋友,由于担心影响工作,所以容忍被告的追求攻势。
案发当晚,被告与受害女生连同其他朋友到夜店喝酒狂欢。控方指出,有证人看见被告当晚一直猛灌受害女生喝酒,到了凌晨4时左右,女生醉得不省人事、毫无反应。
控方指被告趁机把全身无力的女生抬上车,向其他朋友声称会送女生回家,结果却把女生掳到自己的家里,然后性侵。
控方將传召23名证人供证,案件续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