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前,中国有所谓的「收听敌台」罪,即公民收听政府没有准许他们收听的境外广播电台有罪。
如今中国与时俱进,规定中国人翻越中国当局设置的信息封锁墙,登入「政府没有准许他们访问的境外互联网网站」有罪。
3月27日星期一,中国直辖市之一重庆市发布所谓的《重庆市公安机关网络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订版,规定在重庆司法管辖区的人使用网络翻墙工具翻越中国当局设置的信息封锁墙访问墙外网站的人可以被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重庆行政处罚量裁基准所针对的可处罚行为包括:「擅自建立、使用非法定信道进行国际联网;接入网络未通过互联网络接入国际联网;未经许可从事国际联网经营业务;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国际联网;未通过接入网络进行国际联网;未经接入单位同意接入接入网络;未办理登记手续接入接入网络。」
处罚措施包括:「不以盈利为目的,初次实施上述违法行为,责令停止联网,给予警告。 以盈利为目的实施上述违法行为,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下的,责令停止联网,给予警告,同时没收违法所得;以盈利为目的实施上述违法行为,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责令停止联网,给予警告,对个人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同时没收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