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岁的被告钟连辉承认今年2月1日,在东涌赤立角村与一只母狗作出违反自然的性交。他昨日在西九龙法院认罪,警诫下承认:「那只狗是我搞的!」他又说认识受害母狗1至2年,兽交行为则是第一次,是「一时糊涂」犯案。
据案件显示,案发当日他用麵包引诱母狗到溪涧替牠冲凉,期间用手指撩母狗的私处,被告无戴安全套,性侵母狗然后射精。
裁判官直斥被告行为,十分呕心,他需要为罪行负责,事件亦伤害了他的家人,明言判监不可避免,只是刑期长短问题,会先为钟索取心理、精神科及背景报告,钟要即时还柙,至4月21日判刑。
挥拳打摄记案18日再讯
辩方求情称,钟连辉有严重酗酒问题,形容他「喝酒喝得好厉害」,他本身有工伤和听力问题,本案曝光后已经没有再做烧焊工,失业至今。建议法庭索取报告才判刑。
案情指,被告今年2月9日被捕,警诫下承认与母狗性交,期间母狗没有反抗,但不知牠有否受伤。政府化验所其后检取被告身体样本,进一步化验后证实母狗阴道內的人类精液是来自被告。此前,香港也有一宗人兽交案例,17年前一名48岁已婚男子在红磡公厕內与一头黑色母狗性交,终判囚3个月。
据了解,本案2月中首度过堂,钟连辉离开法庭时疑不满被记者包围拍摄,挥拳袭击一名摄影记者,令对方口鼻流血倒地,即日再被警方拘捕,加控一项伤人罪。伤人案押后本月18日再讯,以待控方继续调查,包括进行认人手续和索取事主医疗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