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製造、进口、出口、拥有或服食这些新化合致幻药將属于违法行为。违例者可面对最少5年监禁和鞭打5下。重犯者或贩卖给年轻或弱势群体的违例者,可能面对加重刑罚。嗜毒者则可被送进戒毒所进行治疗,或者被控上法庭。
肃毒局昨日发表文告说,5种新化合致幻药中,4种之前被列为滥用毒品法令下的第五附件,最后一种则是普遍称为U-47700的新化合致幻药。
当局也把另9种新化合致幻药列为第五附件,让肃毒局人员能没收和制止这类毒品流通。
肃毒局发言人说,將这些新化合致幻药列在滥用毒品法令下的第五附件是必要的,以限制这些有害毒品在社会流通。
为了限制並阻止这类毒品的流通,新加坡政府2013年5月1日在滥用毒品法令下增设第五附件。
新化合致幻药暂时被列入附件中长达12个月,並可能在到期时再延长一年。在这期间,肃毒局会展开研究及市场咨询工作,以断定药物是否有医药或工业用途。
肃毒局人员有权在这段期间没收新化合致幻药,但贩卖、製造、进出口、拥有或吸食这类药物並不算是违法,直到被列为第一附件受管製毒品。
发言人说,新化合致幻药的数量、种类和供给在全球激增。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去年11月份发表的一份报告,目前至少有730种新化合致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