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锺荣峰台北16日电)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草案,要求上市公司根据中共党章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不具名台资企业主管表示,若党支部干涉上市企业的商业经营,“会把外资赶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上市公司加强党建”是这次“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修订版新加入的内容之一。
公告要求,上市公司必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上市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记者采访不愿具名的台资企业主管,这名主管表示,相关议题太敏感,不愿回应。
另一位不具名的电子业高阶主管表示,若在中国的上市企业单位设立党支部,不太可能是积极性功能的组织,不太可能让党支部干涉上市企业的商业经营,若进一步干涉,“会把外资赶走”,等于是作茧自缚。
不过,这名高阶主管不讳言指出,全球各国主要市场的经济法规趋严,中国也不例外,他形容,在中国经商,也要尊重当地的法规,“厕所在哪里,就去哪里上厕所”。
他分析,中国共产党的用意,应该是一方面积极招揽外资在中国挂牌上市,一方面透过在上市企业设立党支部,“提醒企业赚钱就好,不要搞政治”。
这名主管表示,尽管党支部不太可能在上市企业扮演积极性的角色,不过,若党支部代表要求进入上市企业董事会,“那事情就麻烦了”,可能会踩到上市企业的红线,台资和其他外资企业该如何因应,有待观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内容也指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要把“党建工作有关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公告形容,这些改变是“中国特色公司治理的重要内容”。(编辑:杨玫宁)107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