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廖禹扬台北13日电)经济部能源局公告,与新北市政府合作推动“新北市硫磺子坪地热发电示范区”招商,祭出探勘期免收土地租金优惠,还可申请地热能发电示范最高新台币一亿元补助奖励金。
政府积极推动绿能发展,为促进利用大屯山系潜藏地热,经济部能源局与新北市政府合作推动“新北市硫磺子坪地热发电示范区”,向国有财产署申请圈出非国家公园区域的新北市万里区硫磺子坪段约12公顷的国有土地,开放业者投标,招商期间至7月24日下午5时30分截止。
这次示范案分为探勘、开发与营运期阶段,探勘期免收土地租金,能源局也提供地热能发电示范奖励供业者申请,补助奖励金最高达一亿元。
能源局表示,先前曾钻凿探勘井的四磺子坪也包含在这次招商地区中,当时钻探到地热深度约为地下1300米。能源局将提供过去在大屯火山区探勘的三维电阻率数值档、E303探勘井地质柱状图及测试资料,协助业者进行钻凿探勘井工作。
能源局表示,依环保署4月11日公告“开发行为应实施环境影响评估细目及范围认定标准”,修正地热发电总装置容量在10MW以下者不需环评,且今年地热发电趸购费率加码至每度5.1916元,有利促进台湾地热发电产业发展。(编辑:郭萍英)107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