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蔡怡杼台北9日电)金融消费评议中心最新公布今年首季申诉暨申请评议案件统计数据,以保险业遭申诉及申请评议案件居大宗,值得留意的是,电子支付业者出现首宗申诉案件。
评议中心表示,电支的首宗申诉案件,起因于业者与消费者在小额支付上的认知有出入,对象是专营的电支机构,但争议金额不大,而评议中心收到申诉案件后,随即转给公司。
金融消费评议中心最新公布申诉暨申请评议案件统计数据,107年第1季合计收受1089件申诉案件及419件申请评议案件。
保险业遭申诉及申请评议案件仍占大宗,今年第1季有934件申诉案件、占比85.9%,及351件申请评议案件,占比84%;银行业有77件申诉案件,占比7%,申请评议案件则有46件,占比11%;证券期货业有77件申诉案件,占比7%,及申请评议案件有22件,占比5%;电子支付业则有1件申诉案件。
若就争议原因来看,银行业仍以“违反金融产品条件或风险说明争议”为主;寿险业部分,理赔案件以“理赔金额认定”为主,非理赔案件为“业务招揽争议”;产险业部分,理赔案件以“理赔金额认定”为主,非理赔案件为“未遵循服务规范”;保险辅助人非理赔案件以“业务招揽争议”为主;证期业主要为“保证金追缴平仓”。
评议中心指出,当消费者与金融机构间因商品或服务产生民事争议时,民众第一步骤是向金融机构申诉,而金融机构收到民众的申诉案件后,应于收到文件日起30日内妥适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回复给消费者。之后民众若对金融机构的处理不满意时,或者金融机构未依规定期限内回复时,金融消费者可向评议中心申请评议。
另外,评议中心也指出,首季证期业争议主要源于今年2月6日因美股重跌,意外引爆“期货选择权大屠杀”有关,传出上百名受灾户几乎倾家荡产,甚至有单一受灾大户出现上亿元的钜额损失。(编辑:杨玫宁)107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