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社报导,由此该法正式成为法律,政府设想明年12月天皇退位、新天皇即位。天皇退位后將成为「上皇」,皇后將成为「上皇后」,与上皇一同敬称为「陛下」。上皇没有资格再次即位或出任「摄政」。
日本参议院院会朝野政党除了自由党,以赞成多数表决通过天皇退位特例法。退位的对象仅止于天皇明仁这一代,但日本政府的看法是,这有可能成为將来的先例。今后,日本政府还要加速进行有关改年號、退位仪式等的准备。
特例法第一条详细记载天皇明仁想退位的原因,指出天皇明仁高龄83岁,忧心若要持续执行公务等有困难情况,並且载明「人民对于天皇的心情能理解且有共鸣」。这样的记载,旨在强调退位是天皇明仁个別的情况。
3年內需执行
有关皇位继承,皇室典范附则加入「特例法与典范一体」的规定。有关天皇退位的日子,也就是特立法施行日是公佈之日起不超过3年的范围,以政令规定。规定將记载首相在听取由3权之长、皇族等所组成的皇室会议的意见之后,做出决定。
天皇退位后,皇太子德仁即刻即位为天皇。特例法规定,有关天皇的生日,则由目前天皇明仁生日12月23日,改为德仁生日2月23日。
隨著皇太子即位,皇位继承顺位第一位是秋篠宫文仁亲皇,他的地位將与「皇太子」同等,秋篠宫持续维持,但鑑于公务扩大,文仁的活动预算將由各宫家分配款「皇族费」拨付。
在眾参议两院的委员会上,也通过记载考量是否创设「女性宫家」等的附带决议。针对为了確保安定的皇位继承的各种课题、女性宫家的创设等,附带决议指出「这是不能拖延的重要课题」,催促政府在特例法施行后,应儘速研议有关皇位安定继承的对策。
天皇明仁去年8月8日正式表明想退位的心意,有关特例法的整备,日本政府去年10月成立专家学者会议,邀请宪法学者、歷史学者,听取这些专家的意见,准备天皇退位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