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蔡怡杼台北8日电)为利第一上市柜公司发展,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今天宣布,即日起,第一上市柜公司可引进陆资参与私募、现增或股份转换,且股权变更后,陆资的持股上限仍维持3成不变。
金管会于97年起,推动未在国外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外国公司来台挂牌,成为第一上市柜公司,截至107年4月底,已有104家第一上市柜企业,其中,第一上市有70家、第一上柜有34家。
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局表示,第一上市柜公司本质就是外国企业,因此,当初对外国企业来台挂牌的审查主要有两大部分,一是陆资是否具控制力;二为陆资对企业持股是否超过3成,若未符合,才能在台上市柜。
证期局指出,第一上市柜制度迄今已有几年,金管会接获外界反映,不少第一上市柜公司的原有陆资股东拟将股份转手,但因台湾没有相关机制,因此,这些陆资股东只能长抱股票。
金管会指出,在经过征询相关部会意见后,金管会今天发函建立陆资直接投资第一上市柜公司的审查机制及股权管控措施,该措施即日起生效,同时,金管会也重申,陆资投资台股仍须符合投审会、陆委会等部会规定。
根据金管会规定,在陆资对第一上市柜公司持股不到30%,且不具控制力的前提下,第一上市柜公司可以引进陆资参与私募、洽特定人认购现金增资、合并、收购或股份转换等方式直接投资第一上市柜公司而取得增发的股票,但新旧陆资合计对第一上市柜公司持股仍维持3成不变。
至于后续陆资股东办理登记、开立仅得卖出证券的账户,以及委托保管机构办理款券保管、资金结汇等事宜,应比照现行第一上市柜公司陆资股东的相关规定办理。(编辑:林兴盟)107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