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加拉籍男子侯赛因面对两项强姦罪状,指他在2016年2月29日早上11时至下午1时10分之间,在芽笼8巷一间店屋的三楼单位,强姦一名44岁女子。被告不认罪,案件7月4日早上在高庭开审。
受害者是一名中国籍女游客,目前45岁。她当时来新加坡探望在建筑业工作12年的丈夫,打算从2月20日逗留到3月18日。
为了与妻同住,受害者丈夫在事发地点租了一间房,而被告就住在隔壁。
根据控方在开庭陈词中表示,案发时受害人的丈夫出外工作,她独自在房內。
被告敲门找受害者,手上拿著一把牙刷对她比手画脚。受害者以为对方要跟她借牙膏,就到厕所拿给他。
岂料,被告趁受害者在厕所內时,突然关上门。受害者苦苦挣扎,但被告拉下她的裤子强姦她。
事后,被告打开厕所门,受害者赶紧尝试逃离。然而,被告却抓住她的左肩膀,拉她进她的房间,二度强姦她。过后,被告便离开现场。
这起案件今早开审,预料將审讯至7月7日。第一位供证的是受害者,但她在清堂下供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