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江贼曾永明(55岁)经营买卖草药和燕窝生意,由于货物被香港政府没收,需要钱財补货。他获知新加坡和香港不同的是,新加坡的办公室多存有现金,因此决定飞到新加坡干案。
被告是在前年8月7日的新加坡国庆日公共假期,从芽笼店舖购买螺丝起子和锯子,並到金文泰环道的办公室查看3次,再决定干案时间。
被告乘坐巴士到金文泰,翻过篱笆进入建筑物,再利用螺丝起子破门。他进入办公室后,同样破门打开办公室其他的房间,找到一个重达50公斤的保险箱。
由于保险箱门颇厚,被告慢慢锯开,还用室內的一壶水倒在保险箱降温,成功取走价值3万3932元的美金和新元,乘搭巴士回到酒店。他回到酒店前將装有工具的黑色包包扔掉。
为尽快离开新加坡,被告更改航班,隔天逃离回香港。
多次同样手法干案
被告被控于2006至2015年期间,在多个工业区的办公室,包括金文泰环道、本茱鲁弄、金泉台、德福巷及亨德申路,前后取走约9万3038新元(约28万3765令吉)的財物。
他更早前也使用同样的手法干案,在公共假期或週末时爬窗进入、翻箱倒柜並撬开保险箱。
被告因此触犯破门行窃、夜间破门行窃及夜间强行入屋罪名,共以7项罪状被控上法庭,控方以其中4项罪状进行提控。他並没有做出任何赔偿。
被告辩驳非预谋干案
被告患抑鬱症的妻子特地从香港飞来听审,得知丈夫被判刑后痛哭。
被告妻子昨日一名男亲友陪同下出庭,闻判后痛哭。她受访时透露,他们育有两个孩子,自己特地从香港来新加坡听审。她不知丈夫干案。
被告向法官求情时表示懺悔,並指自己不是职业小偷,干案时是隨机的,並没有预谋,使用的工具都是非常基本的,而且干案地点都在住宅区。
被告说,他是名摊贩,经营小档口,也从事草药及燕窝买卖,多次到新加坡取货。
不过,控方反驳从被告多次来新加坡用相同手法干案,因此是有预谋干案。
控方在庭上说,被告去年12月7日来到新加坡,並被警方逮捕。被告的旅行记录和从多年前现场取得脱氧核糖核酸(DNA)样本相同。
一般相信,被告去年入境时已引起当局关注,因此涉案被捕。
案情也显示,警方在过去几年的事发地点取得DNA样本存档,之后与被告样本核对发现吻合。(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