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潘姿羽台北2日电)国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预计8月成立,内政部营建署也加紧脚步筹备,现正预告订定董事监事利益回避范围准则,明确规范利益不只财产,也包含人事升迁,避免未来董监事踩红线。
内政部营建署将设立住都中心,目的是透过具有专业及公信力的行政法人组织,支援政府执行社会住宅管理、公办都市更新,并协助民间推动具公益性的更新案,借由公私协力,引进民间能量,共同推动住宅及都市更新政策。
不过,都市更新涉及庞大利益,都更条例以及住都中心设置条例草案于立法院审议时,也都有立法委员表示,担心法条不够严谨,会有官商勾结的操作空间。
内政部营建署因而订定国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董事监事利益回避范围及违反处置准则,明订董事、监事应遵守利益回避原则,不得假借职务上的权力、 机会,图谋自己或关系人的利益,即日起进入预告阶段。
草案中更清楚定义,利益包含财产上利益及非财产上利益,前者如动产、不动产、现金、外币、有价证券或其他具有经济价值等利益;非财产上利益则指有利于自己在住都中心进用、升迁、调动或其他人事措施等。
内政部营建署官员说明,订定利益回避准则,除了让未来董监事有所依循,也能让外界对住都中心更放心,确保行政中立的原则;如果董监事有违反准则的情形,内政部便会依此准则,提请行政院解聘其职务。
营建署官员也说,住都中心现在正进行人事招募、法令筹备的作业,8月前均可完备,8月住都中心便可如期正式成立。(编辑:杨玫宁)107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