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朱则玮台北1日电)民视新闻台停播,NCC日前对民视及TBC开罚,NCC委员陈忆宁提不同意见书,认为裁处不够周延,并质疑重罚TBC、轻罚民视的公平性,同时主张NCC不宜过早及过强介入商业谈判。
鸿海副总裁吕芳铭旗下TBC台湾宽频,及凯擘有线电视、台固有线电视等3家业者,因与民视谈不拢民视新闻台授权上架问题,TBC旗下南桃园、北视、信和、吉元及群健5家有线电视公司于5月4日予以断讯,受影响收视户数超过70万户。
民视断讯案严重损及订户及阅听众权益,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5月4日先对TBC开罚新台币6万元,对民视则予以警告;5月9日再对TBC旗下5家系统商个别开罚66万元、共计330万元,并对民视裁处20万元。
对于NCC处理民视断讯案,NCC委员陈忆宁日前提出不同意见书,她认为NCC在双方临时授权未谈成情形下,要求TBC得持续播出民视新闻台,TBC因为没拿到授权,担心侵权只好停播,合法合理,NCC要求不断讯处分让业者可能违反著作权,显然不够周延。
陈忆宁指出,TBC跟民视商谈合约时,就单一民视新闻台的价格,从最早的每户新台币0元、0.2元、0.4元到0.78元,虽然跟民视提出的2元仍有差距,但已经有进展,一方有进展,另一方却纹风不动,双方难以达成共识下,最终断讯不应完全归责于TBC。
陈忆宁认为,民视在调处上没有让步,且未给TBC临时授权,在NCC要求不断讯前提下仍产生断讯,民视跟TBC责任轻重明显有差别,NCC不应以各打50大板方式来开罚。
陈忆宁指出,NCC第二次开罚处分中,对TBC罚330万元,远超过民视在TBC经营区每月授权费总额,整体考量欠缺公允;根据NCC搜集的资料来看,有关断讯期的客诉量相当有限,其他民众还是可透过其他管道收看民视新闻台,显见NCC要求民视新闻台一定得在有线电视系统上架,未尽合情合理。
陈忆宁认为,民视新闻台在许多地方政府调查中,都是民众喜爱收视的频道之一,代表民视新闻台有竞争力,可在不同平台上架,促成平台间的竞争,因此,NCC不一定要强求民视新闻台在有线电视系统播出,也没有强制介入的必要。
任期到7月底将卸任的陈忆宁呼吁,往后平台与频道的争议将不断出现,商业谈判与争议会更多,NCC对于商业市场中各种谈判及判断谁是谁非,切勿过早及过强介入,避免独立机关成为代理商角色。NCC涉入民视断讯案过长且过深,耗费行政成本,NCC成立以来讨论太多汇流政策及法规创变,但现实管制行为却显示知与行之间巨大的落差,跟国际管制潮流脱节。
NCC委员会作成的决议,委员对于决议可透过意见书,提出个人想法,但不会影响最终委员会议决议。(编辑:林兴盟)107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