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名女银行柜员搭巴士下车时,嫌身旁的阿婆动作缓慢而把她推倒,事件闹上法庭后,女银行柜员承认普通袭击及袭击他人致受伤两罪,並於週五(28日)被判社会服务令100小时,另赔偿事主5000港元(2742令吉)。
据香《香港01》报导,女被告陈靄婷(28岁)乘搭巴士时,以背包霸佔身旁座位,其后一名六旬妇想坐在她身旁,她不满对方阻着她放背包起爭执。
被告下车时又嫌老妇动作缓慢而把她推倒,女车长追截时亦遭她多次脚踢。
被告与六旬妇在巴士爭执过程,被乘客拍下,並放到社交媒体引起公眾热议。
裁判官判刑时特別提到,女被告是个有悔意及知错的年青,劝喻各界不要再公审她。
女被告也踢伤女车长
案情指出,被告於今年5 月7日乘坐215X號巴士时,准备下车时要求邻座64 岁事主郭让路,但郭动作缓慢,被告遂轻推郭的肩膀,郭因而倒地。
被告见状下车离去,巴士司机吴小莲即下车追截,其间被告用力推开吴,重复用脚踢吴,直至被告失足倒地,才被吴制服。
被告在警诫下否认袭击郭,表示「可能我个袋撞到个阿婆」,又声称因吴拉扯她,她才反抗,声称没攻击吴。
被告称心急而犯案
被告求情时指,她月入1.2万港元(6580令吉),3000港元(1645令吉)作为家用,真心悔改,及主动要求与患病外公同住,方便照顾。
被告表示,外公最终在案发后2天离世,案发时被告正时忧虑外公、心急而犯案,並主动提出向每名事主赔偿。
法官认为应给女被告机会
裁判官相信被告为人孝顺,品格良好,因家事而犯案,而事实上外公亦於案发后数天离世,决定予以机会。
裁判官形容被告是有悔意及知错的年青人,又劝喻各界不要再公审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