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明日报》报导,被告张志勇(25岁,厨师)共面对4项控状,包括勒索、协助非法放贷和偷窃,控方以其中的3项提控。
法官判处他坐牢2年1个月,罚款3万新元(约9万3000令吉)和鞭笞3下。
案情显示,被告和受害者案发时是情侣关係。据瞭解,两人热恋时,受害者曾传裸照给被告。
去年7月13日,被告要求富家女花4839新元(约1万5000令吉)买下3个手机配套。富家女一口拒绝,不料被告竟威胁她说,若不妥协就会把她的裸照传给她的父母。
富家女因感到害怕,无奈答应被告的要求,签下3条电话线,並把手机给被告。被告过后把新手机卖掉,换取现金。
据瞭解,富家女的母亲事后发现女儿签下3条电话线,追问下得知她遭威胁,气煞报警。
被告今早出庭时,显得十分淡定。
被告的代表律师求情时表示,被告因为看见富家女和別人在一起,才会在一气之下勒索她。他事后也一直很想做补偿,不过电话线已经被终止。被告深感懊悔,希望法官轻判。
控方指出,被告案底纍纍,曾在2015年因与未成年少女发生关係和欺骗罪入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