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耀辉组织卖淫罪案开庭2年多,终在上周五(11日)一审宣判,辩护律师王思鲁周二收到法院寄出的判决书。
上海澎湃新闻报导,判决书显示,检方起诉的另外46人,也被分別定为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帮助毁灭证据罪,除两人被判处缓刑外,其他人均被判坐牢一年4个月以上。
事缘於2014年2月的东莞扫黄风暴中,眾多涉黄场所被查。其中,东莞太子酒店老板梁耀辉等组织卖淫罪案最受关注。
事件经中央电视台曝光后,梁耀辉即通知相关人员紧急毁灭证据。太子酒店桑拿中心卖淫案案发后,先后有15人主动向公安自首。曾为全国人大代表的梁耀辉缺席当年全国人大与政协「两会」,隨后其全国人大代表资格被终止。
检察机关公诉称,太子酒店桑拿部仅2013年的营业收入,就超过4890万元人民幣(约3140万令吉),梁耀辉等人组织卖淫超过10万次以上,其中有部分还涉及组织未成年人卖淫。
据悉,案发后有两货车票据被销毁,在庭审现场,当公诉人宣读完公诉书后,除梁耀辉等四人外,其他43人表示当庭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