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院方说明比3日的第一份声明更详细,不仅配有图片记录,还提供视频截图,以证明马茸茸与家属交流时被拒的细节。这份说明及其包含的信息,对申诉院方责任的马茸茸家属更加不利。然而,如果我们仔细分析这份说明的内容及表达方式,仍然有值得推敲的地方。
医院提供了马茸茸“下跪”哀求家属剖腹产的画面,可以激发舆论中恶评“渣男”丈夫的情绪。但那是下跪求情,还是疼到难忍的下意识动作,视频没法给出答案。而且在另外一个角度看,既然产妇如此痛不欲生,强烈要求剖宫产,间接证实医院的无动于衷。医院在管控自身风险上,有着比管控产妇自身风险更强的意识,这是合适的吗?
新京报“我们视频”采访马茸茸的母亲,证实医生后来告诉家属,马茸茸宫口八指,已经来不及剖宫产。如果情况属实,医院仍旧抱紧家属委托书中的所谓拒绝剖宫产的签字,作为院方不作为的挡箭牌,显然是有问题的,所谓“监护未失位”的说法缺乏说服力。
第二份院方声明依旧围绕马茸茸的家属意愿,产妇签了家属授权书是事实,但这是不是意味着院方可以完全不作为?医院自己认定马茸茸没有精神病史,具有完全行为能力,那么,当她一再要求剖宫产的情况下,可视作产妇自决,院方却以授权书作为拒绝马茸茸的借口,令人费解。
家属完全决策理应作为马茸茸在丧失自主意识,比如昏迷不醒之下所作的紧急安排,而不能成为医院在她强烈要求下依旧我行我素的依据。医院这么做,可能的解释就是,它对医院的任何可能的风险都很在乎,却并不在乎马茸茸的医疗风险——只要推给家属不同意就行。
再来细究那份马茸茸签下的生死状一样的授权书,其法律效力绝非一劳永逸,马茸茸可以随时撤销。院方在第二份声明中也说,马茸茸没有撤销所以就一直有效——问题是,马茸茸要求剖腹产时,可视作撤销的实际表达,医院应该作出撤销的提示,但医院有没有提醒?
医院拿授权书作为免责的依据,却对马茸茸自主表达与授权书相反的意志不理不问,院方这么做的解释也只能是:考虑到马茸茸此前的胎儿诊断,存在着一定风险,在宫口大开已丧失剖宫产机会的情况下,医院决意用授权书避免风险,所以采取了默认方式维持授权书的存续。
警方已经明确建议家属和医院通过合法渠道解决各执一词的矛盾,这样意味着随后的举证,将成为医院的选择而不是义务。从院方公布的视频截图看,配发的解读依旧是“一个愚蠢丈夫”:产妇两次下跪与家属沟通被拒。医院特意将拒绝剖宫产的罪责再次指向马茸茸丈夫延壮壮。
家属方面至今提供的相反说法,确实缺乏过硬的支撑,但家属去生产,又不是去闹事,怎么会时刻留下视频证据?在责任的划分上,关键仍是“马茸茸在医护人员的看护下自杀身亡”,而不是“延壮壮拒绝剖宫产导致妻子死亡”。考虑到授权书的具体处境,它无法成为“一定顺产”的理据。
总之,马茸茸实际上可能处在家属与医院两方的夹击中,家属签订的知情同意书已经被马茸茸的自主表达否决了,医院放纵了这一模糊的局面,在程序上不作清晰的提醒,规避医疗风险的意愿似乎超越了确保产妇安全的责任。综合各方信息来看,家属方面有不容回避的问题,但医院把所有责任推给“家属不同意”,这很难解释事件中的一些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