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政府早前提出「邮寄公投」,让民眾可以投票选择同性婚姻应否合法化。惟该投票並非真正公投,没有法律约束力,甚至连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团体亦反对,事件最终闹上法庭。澳洲最高法院周四(7日)裁定,政府可以如期於下周举行「邮寄公投」。
最高法院7名法官驳回两项由两名议员、同性恋组织及一名女同性恋母亲提出的法律挑战,容许政府於9月12日向1600万名澳洲民眾寄出选票,让他们投票表示是否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该投票的结果预计將於11月15日公布。有报道指,若绝大部分人支持的话,澳洲最快於今年12月把同性婚姻合法化。
总理特恩布尔过去多次推动同性婚姻合法化,但均遭参议院反对,最终决定绕过国会,採用自愿性质的邮寄投票。特恩布尔表明会投赞成票,並呼吁民眾跟隨。不过,同性婚姻合法化支持者认为,特恩布尔未得到国会批准,根本无权拨出用於邮寄的1.22亿澳元款项。
另一项爭议是,澳洲统计局(ABS)是否有权力监督今次公投。虽然多个团体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但不支持邮寄公投,並提出法律挑战。本次的「邮寄公投」没有法律约束力,国会议员不会按照投票结果,支持或反对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议案,因此实际上只是特恩布尔政府提出、类似民意调查的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