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新北巿一名光头男,两度犯下性侵幼童案入狱十余年,监狱治疗评估报告量表中,认为「呈现中高度再犯率」,但出狱前半个月,狱方由心理医师、社工等专家组评估小组,并未给予刑后强制治疗建议。
该男七月底出狱,前天就在宜兰犯下性侵十岁幼童案,被捕后遭声押获准;被害幼童家长痛骂:「根本不该让他出狱,竟让他趴趴走。」妇女团体批:「评估制度出问题了。」
性侵惯犯陈文惟(三十七岁)十九岁时即犯下强制猥亵幼童案,服刑时向狱方说,童年时遭养父性侵害,被关三年后出狱,二○○五年,陈嫌见一名九岁男童独自玩耍,竟带至空屋性侵得逞,被捕入狱还性侵狱友,陈嫌在台北监狱接受强制治疗,经鉴定有恋童症、轻度智能障碍、酒瘾等,「性冲动及恋童倾向十分强烈,呈中高度再犯率,自我监控能力不佳。」
男童机警没被灭证
前天中午十二时,只穿汗衫短裤的陈嫌,骑脚踏车在社区游荡,十岁男童正出门要叫哥哥们回家吃饭,遇到陈嫌央请载他一程。不料陈嫌竟把他载到附近涌泉戏水后,又载往一建筑工地,将男童抱到三楼性侵得逞。
男童怕遭杀害忍痛配合,陈嫌事后想毁灭迹证清洗精液,但男童机警穿裤:「我回家自己洗!」将证据保存。陈嫌载男童返家时,还威胁:「回家不准告诉别人!」男童在路口下车,见陈嫌离开后,号啕大哭直奔家门,向母亲哭诉遭性侵。
母亲报警并带儿子验伤,发现双手肘、膝盖擦伤,肛门周边红肿等伤势,有遭性侵迹象,并采得陈嫌精液。警方获报当晚七时将陈嫌逮捕。
陈嫌坦承犯行,供称:「看到小孩就会有性冲动,想要对他性侵。」自陈过去所犯多起猥亵、性侵案,都锁定男童。居民说,陈嫌常骑车在社区游荡,还拿望远镜窥探小孩行踪,居民都互相提醒小心,也叮咛孩子别落单,不料仍被陈嫌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