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邓奕友(41岁,译音)是马来西亚公民,也是新加坡永久居民,案发时是Teng Autosports贸易的老板。该公司从日本、英国和香港入口汽车到新加坡。
他共面对316项涉及252辆汽车逃缴关税和消费税,牴触关税法令和消费税法令的控状,以及244项少缴额外附加费,触犯公路交通法令的控状。这相信是近年来最大的车商逃税案件之一。
被告若无法缴付罚款,必须多坐牢234週(约4年多)代替。他打算缴付巨额罚款,法官批准他分期付款,首期付30万新元(约93万令吉),余款4年內还清,並由两名担保人各签保20万新元(约62万令吉)確保他支付罚款。
法庭休庭后,被告由庭警押走,开始服刑。
报低汽车价格
案情显示,为了取得入口准证,被告必须向关税局申报入口汽车的交易价。被告指示供应商报低价格,要他们「製造」发票,以呈交关税局。他申报的价格远低于真实价格。
为了掩饰汽车交易价,被告分几次付款给日本供应商。他有时「超额付款」,当作下一个订单的付款。至于从英国和香港入口的汽车,他会分几次付款。
被告此举使当局难以追查车子的真正价格和支付给供应商的款项。他也在账目上动手脚。
当局在他的笔记型电脑找到一些汽车的存货记录,发现汽车的真正价格高过申报价。被告事后承认存货记录的价格才是真正的交易价。
被告面对逃缴关税和消费税控状,控方以104项让他认罪,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考虑。
从2015年1月至5月间,被告取得52张准证,进口113辆汽车,所支付的关税和消费税为64万2000余新元(约199万200令吉)和26万9000余新元(约83万3900令吉)。被告应缴关税和消费税为77万7000余新元(约240万8700令吉)和32万6000余新元(约101万600令吉)。
控方以81项少缴额外附加费,触犯公路交通法令的控状让他认罪。(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