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中央社报导,一对爱情长跑38年,特地赶在这一天结婚的男同志表示,同婚合法化是同志运动的里程碑,象徵同志族群再也不被国家歧视。
现年59岁的克莱勒,出身南部的小镇,1979年搬到西柏林,认识了现年60岁的孟德,两人一拍即合。他说:「我从此確立了自己的同志认同,在一起没多久,我们就想结婚。」
为实现结婚的梦想,两人决定参与当时才刚刚兴起的同志运动。1992年,全德国的250对同性伴侣,刻意选在同一天到户政机关登记结婚,虽然被拒,却成功引起舆论关注,克莱勒和孟德也是其中的一对。
克莱勒表示,这是德国的电视晚间新闻第一次报导同婚议题,让同志圈为之振奋。但他对被拒还是有深深的耻辱感,彷彿整个社会对他说:「我们可以结婚,可是你们同性恋者就是不准结婚。」
2001年,德国政府通过专法《伴侣法》,同性伴侣从此可以去户政单位登记、冠同姓,並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可说是德国同志平权运动重要的一步。德国完成登记的同性伴侣如今有4万多对,其中柏林有一万对,部分基督教会去年也开始为同性伴侣证婚。
受到邻近的荷兰、北欧各国及天主教的西班牙和法国相继通过同婚合法化的鼓舞,德国国会终於在今年6月以近2/3的多数通过修改民法,將婚姻的定义改为「异性或同性两人」一生的结合,並赋予已婚的同性伴侣共同收养小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