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邱柏胜台北24日电)欧盟25日将实施通用资料保护规则(GDPR),为因应国际日益重视个资的趋势,新世代金融基金会建议全面翻修个资法,并设置独立监管机关,以在企业竞争力和社会利益中求取平衡。
数字化时代及金融科技快速发展下,企业经由社群媒体、云端储存运算、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的应用,快速渗透民众日常生活并搜集其生活资讯,对个人资料保护带来新的议题与挑战,引发国际社会关注。为此欧盟制定“欧盟通用资料保护规则”(European Union 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GDPR),2016年5月24日生效,并于2018年5月25日开始实施,个资保护也走向新里程碑。
而为因应此一国际趋势,新世代金融基金会董事长陈冲请前法务部长罗莹雪、东海大学法律系教授范姜真媺、政大法律系教授许耀明等产官学人士,检视台湾参考欧盟1995年“资料保护纲领指令”所修正的现行个资法,并提出修法建议。
陈冲等人建议,政府应针对个资法设立独立监管机关,除可承担订定标准规范,也有助于台湾接轨国际;此外,他们认为,大数据的运用虽对企业及人民众皆有利,但仍须保护个人资料,因此修法要在企业竞争力和社会利益中求取平衡。
而针对社群媒体的个资保护,陈冲等人表示,现行社群媒体服务业及国际网络,或App服务提供者(如Line、Facebook等)很多,应修法保护国内消费者个资,并配合新设独立监管机关,才能与国际跨境合作,落实保护,并应同时检讨隐私权政策(privacy policy)的引进与执行,以确保使用者在下载应用软件时能获得保障。(编辑:郑雪文)107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