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中央社报导,根据中纪委与监察部週二在官网上公告表示,过去歷届中纪委向党代会提出的工作报告,是由中纪委常委会单独徵求意见,中纪委全会审议,並直接同意將报告提请党代会审查。
但这次的审议程序却有所不同。今年中纪委工作报告是先经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后,和十九大报告稿、党章修正案一同在中共党內征求意见。
此外,中纪委工作报告稿经中纪委全会审议通过,先提交週三召开的第十八届七中全会审议,再由七中全会提交于18日举行的十九大会议审查。
这项程序改变,儘管符合中共党章第43条规定,体现「党章要求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不过有香港媒体猜测,这项程序调整是数十年来首次,令人关注这与中共党內规则变化,或是中纪委工作报告內容是否有关。
中纪委解释,调整审议程序,是为充份体现党章要求和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强调「党中央」在中纪委中所扮演的领导角色。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中纪委全会上,不只是程序有所调整,许多方面都打破过去惯例。包括会议原本预定召开2天,却短短一天就结束;会议结束后,中纪委网站仅发佈310字的全会公报,王岐山的讲话內容至今仍未公开;公报也罕见未公佈会议达成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