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应该算得上是很多人的童年回忆,近日因为其中“大头儿子”的形象被制作成玩偶在商店中售卖,央视动画公司起诉生产和售卖玩偶的造成侵权,最终央视胜诉并且活动了28万元的赔偿。
动画片“大头儿子”被制作成玩偶在店铺中售卖,央视动画公司将擅自授权他人生产、销售玩偶的杭州大头儿子公司和销售商时代佳丽公司起诉至法院。11月23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终审公开宣判,判决驳回杭州大头儿子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即判令杭州大头儿子公司、时代佳丽公司停止侵权,杭州大头儿子公司赔偿央视动画公司经济损失20万元及合理维权费用8万元。
动画片《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从1995年面世以来,因充满童趣又具现实教育意义受到广大小朋友的喜爱,陪伴了无数小观众度过了快乐的时光。但就是这样一部有口皆碑的作品,却屡屡受到侵权的伤害。23日上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其中一件侵权案进行终审宣判,支持央视动画的诉讼请求,判决两被告赔偿央视动画经济损失20万元以及合理支出8万元。央视动画公司一审诉称:其是《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新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动画片的着作权人,依法享有“大头儿子”等动画形象着作权。
《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可以称得上是一部家喻户晓的动画片了,而也正因如此很多人都想攀附这部动画片的知名度,所以该作品也经常面临侵权事件,不过现在大家的版权意识都越来越强了,此次央视动画公司起诉侵权方并且最终胜诉就是一个非常好的开端。
9月27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金华大头儿子服饰有限公司(杭州大头儿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关联方)商标侵权案作出二审判决,认定金华大头公司利用动画片“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中大头一家形象注册商标的行为不正当的利用了“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侵犯了央视动画所享有的在先权利。2018年5月,北京知产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国家商评委裁定中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金华大头公司注册和使用争议商标的行为侵权央视动画,对商评委宣告金华公司商标无效之裁定予以支持。金华大头公司不服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北京高院于2018年9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驳回金华大头公司诉讼请求。
经典动画片《大头儿子小头爸爸》是1995年央视和上海东方电视台联合制作的一部人气动画片,其主要人物造型是刘泽岱。《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由诸多微小而有趣的故事组成,适合儿童观看的动画片。动画片主角大头儿子,小头爸爸和围裙妈妈组成的一个平凡的三口之家,他们是中国现代家庭教育典型的缩影。这是一个普通而又平凡的家庭,大头儿子在快乐中渐渐成长。2013年11月28日中央电视台翻拍的《新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在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的《银河剧场》播出。央视动画为自己的作品维权已经成为一个行业缩影。目前越来越多的国产动漫创作者已认识到原创动漫作品和形象的潜在价值,随着原创热情高涨、版权收入显着增加,更多地开始关注知识产权保护,开始用法律武器扞卫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