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杨金兰(54岁)承认在2014年4月至去年6月之间,干下30项偽造支票的罪状,被判上述刑罚。
案发时,杨金兰受雇于玻璃生產商MSG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简称MSG),负责处理公司账目和替上司准备支票及银行转账表格。
MSG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陈培辉(61岁)也是另一公司NSG Asia(简称NSG)的董事。
案情显示,杨金兰案发期间先后准备30张NSG付给MSG的支票。为了避免引起怀疑,她开出的大部分支票都是3807新元(约1万1801令吉70仙),数额与MSG一般收取的標准服务费相同。
她先用打字机在收款人一栏上填上MSG,待陈培辉签名后再改上自己的名字。
她把支票存入个人户头中,用这些钱赌博和偿还拖欠银行的债务,涉案金额为10万6390新元。
去年6月25日,陈培辉要求查看NSG和MSG的银行结单。杨金兰起先推说银行没有发出结单,陈培辉与银行核实后拆穿她的谎言。
杨金兰被迫交出结单,陈培辉留意到单子上的字体、顏色、格式和金额等都不太对劲。他跟杨金兰对质並下令进行內部审核,进而揭穿这起案件,去年7月报警。
控方指杨金兰计划周详,並篡改文件掩人耳目,背弃僱主对她的信任,两年多盗用10万余新元公款,涉及金额不小。
律师求情说,杨金兰已全数赔偿公司的损失,她也在事后一个月留下来替公司打理好事务。(人名音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