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审团明天将回到硅谷(Silicon Valley)法院,就苹果公司(Apple)和三星电子(Samsung)缠讼7年的专利侵权官司赔偿金额做出裁决。
据媒体报导,苹果主张三星应支付逾10亿美元的损害赔偿,三星则希望将赔偿金额控制在2800万美元。
陪审团必须裁定是以三星侵权的智能手机所有销售获利来计算赔偿金额,或是以获利比例来计算,因侵权部分为组件。
三星律师奎恩(John Quinn)18日在结辩时表示:“三星的意思不是他们不需支付赔偿金,而是不该以整支手机的销售获利来计算赔偿金额。”
苹果控告三星手机侵犯iPhone专利,抄袭黑色萤幕面板、弧形边缘和外框,以及彩色的应用软体图示等3项设计专利。
被控侵权的三星智能手机早已停产。
三星被控的两项实用专利则是“弹回画面”(bounce-back)和“点选放大”(tap-to-zoom)功能。
苹果律师穆勒(Joseph Mueller)在结辩时说:“这宗案件的焦点在于智能手机和应用程式的设计。”
他主张,当一家公司抄袭对手的设计,“就不是处在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这是不对的行为”。
苹果还说,当年为了推出iPhone,可说是“赌上了整个公司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