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媒体报导,曾荫权收受利益罪案件上周在高等法院审讯,但陪审团无法就曾荫权是否有罪达成共识。今年2月,另一个陪审团也无法就同一项罪名达成共识。
曾荫权於2012年卸任后,遭当局起诉3项罪名,其中两项是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另一项是收受利益罪,这些罪名都与其深圳租房有关。
案件於今年2月审讯时,陪审团判处曾荫权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成立,另一项不成立。曾荫权为此被判坐牢20个月,即时入狱;但曾荫权已就此提出上诉,目前交保外出候审。
至於特首接受利益罪,当时9人组成的陪审团未能达成共识,法官宣佈解散,另行组成新的陪审团,並於近日再度开审。新的陪审团上周也无法达成共识,又遭法官解散。
高等法院陪审团先后两次未能就本案作出大多数决定,是香港司法界少见情况。资深大律师汤家驊早前向当地媒体说,此案是否再进行审判,要看当局是否继续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