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警方发佈文告表示,今年10月接到多名受害者的通报,表示遇到网络爱情骗子,被要求转账到不同银行户头,遭骗走高达21万6000元(约66万5102令吉)。
新加坡商业事务局(CAD)调查揭露,被告涉嫌从不同银行户头持有者接收赃款,再將这笔钱財带出境,相信交给犯罪集团。
被告是大马女子冯美瑶(38岁),今早身穿黑白条纹衫上庭,她面对15项控状。被告身材圆润,个子不高,庭上面无表情。
根据控状,被告涉嫌在今年9月10日与9月25日期间,分別5次在不同地点,包括诺维娜广场快餐店和武吉士地铁站,从一名王禄梅手中接收赃款,总额达21万6000元。
被告面控时表示,她虽接收一笔钱財,但不清楚数额是否正確。被告不打算请律师,並有意认罪。法官將案件展至12月18日过堂,被告由於没有担保人,所以还押警局。
根据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Corruption,Drug Trafficking and Serious Crimes(Confiscation of Benefits)Act,简称CDSA)的罪行,一旦罪成,將面对最多10年监禁,或罚款50万元(约15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人名译音)
控状显示,被告涉嫌在接收赃款后,当天从兀兰关卡带入马来西亚。
控状也显示,每次携带的数额都超过两万元(约6万1550令吉),並没有诚实向海关人员申报,触犯刑事法罪。
根据警方文告,任何人若被发现携带大笔钱財出境时没有诚实申报,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多3年,罚款最多5万元(约15万3875令吉),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