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是於去年7月24日清晨5时10分左右,在新国东部一间店屋二楼单位发生。
涉案男子莫哈末苏达诺(30岁)落网后,共被控8项包括强姦、夜间破门行窃和毒品相关的罪状,控方以其中3项加以提控,他今早认罪后被判监禁21年,及18下鞭笞。
案情显示,受害者是一名27岁华族女郎,案发时与75岁祖母租相依为命住在案发单位,两人各睡一房。受害人的房內无床架,床褥放地上。
案发前一晚,受害者回家淋浴后將手提袋和手机放身旁,不久后就睡著,但单位窗户没关好。
24日清晨5时许,被告在案发单位附近徘徊寻找单位行窃,发现女受害人的单位窗户开著,於是爬上输气管,翻入受害人单位。
入屋后,他先偷受害人祖母放在客厅的手提袋,然后走进受害人的房间,乍见在地上熟睡的女受害人时,萌生歹意要强姦她。
5时10分,受害人感觉手臂遭人碰触而惊醒,睁开眼睛时惊见被告跪在身旁,大声惊呼。
被告伸手摀住她的嘴巴不让她发出声,受害人挣扎反抗,被告更加用力按住她的嘴巴,受害人仍继续挣扎反抗,被告进而用另一只手用力掐她的喉咙。
受害人仍不停挣扎,被告最后恼羞成怒拳如雨下,暴打受害人的脸颊,直到她「发不出声为止」。
受害人强忍疼痛,但意识到自己需要保命,於是假装被打到昏迷,闭住双眼一动不动躺著。
被告见受害人失去「知觉」,脱去她的裤子將她强姦,还在她体外射精。
完事后,被告用女郎的裤子擦去精液后,若无其事拿走她及祖母的手提袋和手机离开房间,用钥匙打开店屋的后门离开。
受害人因担心被告去而復返,继续躺著不敢动。
约两三分钟后,她起身用没遭被告拿走的手提电脑登录面子书向朋友求救,朋友看到留言后代为报警。
当天上午10时20分左右,被告在地铁站附近被捕。
未婚夫狠心撂话拋弃女郎
尽管遭暴力性侵犯,受害者未婚夫却狠心拋下撂话拋弃女郎,令女郎今年中的婚事也告吹。
庭上揭露,女郎原本有一个交往两年的男友,两人已到谈婚论嫁的阶段,打算今年中完婚,没想去年女郎惨遭强姦,竟遭未婚夫嫌弃处女贞操遭人夺走。
令女郎痛上加痛的是,未婚夫狠心拋弃她后,还对她直言「我不该带著负面的东西展开新生活。」(I should not start new life with something negative),令女郎心碎。